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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章 邻居屯粮我屯枪,邻居就是我粮仓

第三百四十章 邻居屯粮我屯枪,邻居就是我粮仓 (第1/2页)

任务:参与刘天王的演唱会,贡献一次完美的演绎
  
  任务描述:你获得了与刘天王同台表演的机会,抓住这个机会,让自己扬名歌坛。
  
  任务奖励:吟游诗人专用随身听。(都什么年代了,谁还手动演奏,全自动播放音乐,它不香吗?以及,没人能在我的bgm里打败我!!)
  
  窗外,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。
  
  李忠仁坐在车上,看着香江。
  
  心里却毫无波澜,甚至有些反感。
  
  但他喜欢刘天王,这也是他愿意接受这一次合作的原因,倘若卢子琪给自己找了某些具有反帝国背景的人,他觉得自己甚至会忍不住直接干掉那个人,还是那句话,胸怀利器,杀心自起。
  
  “怎么样,紧张吗?”
  
  闻言,李忠仁摇了摇头。
  
  “钱,已经到我银行卡里了,我没什么可紧张的。”
  
  “哈哈,你这也太现实了吧。”
  
  一旁,卢子琪咯咯咯的笑了起来,她预付给了李忠仁一千万的薪水,这还是前期,事后,等专辑出售,卖的钱,他还有分成,反正,她要的就是一个名声,或者说是跟自己的父亲证明一下自己。
  
  富二代毫无用处的自尊心。
  
  卢子琪如是的评价着自己,并且毫不掩饰的将这些跟李忠仁说了,因为不这样的话,她的行为就太怪异了。
  
  对此,李忠仁则表示,她是人间清醒,哈哈.
  
  “这里还有闹事的啊。”
  
  看着路边举着牌子的废物们,李忠仁不由开口道。
  
  “嗯,一直有,不过,听说帝国正准备着手立法,到时候,他们就不敢闹腾了。”
  
  “祝这些废物,死于.算了。”
  
  交错过去的瞬间,李忠仁本打算诅咒一下这些废物,对他来说,诅咒普通人,他们是必死的,但最终,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,不是仁慈,而是不想给帝国招惹麻烦。
  
  帝国想清理这些废物,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,那为什么不清理,应该是某些他不知道的博弈,那么,他也就没有必要给帝国添乱了。
  
  ——
  
  “人到了吗?”
  
  香江,某处。
  
  一个人问道。
  
  “到了,老大,目标人物卢子琪,目前正跟着她公司的员工们,去到红色场馆进行彩排中。”
  
  “嗯,让兄弟们盯紧了,等到演出结束,以最快的速度对其进行抓捕,然后送到东南亚。”
  
  “是!”
  
  小弟下去之后,那个被称呼为老大的人,则看着墙上的照片,正是卢子琪,以及她的相关资料。
  
  大夏帝国境内的一位超级大亨的闺女。
  
  但那又如何?
  
  时代变了。
  
  随着全球人口增加,灵能的浓度也在不断的提升,随之而来的就是,灵能者的实力也在不断的提升,而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,你光有钱,已经没用了。
  
  俗话说,邻居屯粮我屯枪,邻居就是我粮仓。
  
  一个道理。
  
  所以,就算他手挺超级大亨也没用,来到香江了,就是自己说了算。
  
  当然,他跟卢家没什么仇恨,绑架卢子琪,也只是一个任务而已,是卢天龙自己的商业敌人,设下了这么一个圈套,故意把卢子琪往香江引导。
  
  毕竟,只有在这里,大夏帝国的管辖严格度才会降低,你这能让他去内地绑人,给多少钱,他也不干。
  
  想到这,他又拿起了电话,拨通了一个号码。
  
  号码的另一头,也是他的小弟,确定了一下去往东南亚的路线是否通畅,因为他要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出去。
  
  不过,还没等他拨通电话,电话自己就响了。
  
  “喂,我是丧彪。”
  
  男人开口道。
  
  “什么?他..是超凡者?”
  
  闻言,丧彪立刻坐直了身躯。
  
  “你确定吗?”
  
  “内部.消息”
  
  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  
  挂断了电话,丧彪不由深吸了一口气,雇主那头传来的消息,他们的人从大夏帝国管理局那里获得的情报,这一次,过来参加演唱会活动的那个叫李忠仁的小网红,竟然是超凡者。
  
 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,毕竟,普通人面对超凡者,除非有枪,否则是绝无胜利的可能的。
  
  而香江,虽然秩序混乱,但是,大夏帝国也不是真的不闻不问,至少枪械的管辖十分之严格。
  
  通常情况下,想要弄到枪很难,甚至专门有钓鱼的,卖枪的都是帝国的人。
  
  但万幸,资料上说,他似乎才觉醒没多久,战斗力应该不怎么样。
  
  但是,即便是如此,也要足够的小心才行。
  
  ——
  
  “厉害,厉害!”
  
  刘天王忍不住拍了拍手,本来说,他只是接了一个推广,卖了一个人情,来带一带这个网红歌手,而且说实话,他也很喜欢听这几首歌,毕竟,他自己也是从苦日子里走过来的,这些歌曲于他而言,同样有共鸣。
  
  但是,当他真的跟李忠仁一起合唱过之后,他才知道。
  
  什么叫踏马的天赋怪。
  
  以他的专业水平,可以清楚的看到,对面的这个少年,的确是自学的,身上就没有半点学院派的东西,可结果就是好,音准,音色,音高,共振,共鸣,情感,样样不差。
  
  甚至实事求是的说,自己也只是凭借几十年的功力才能保持不落下风,而且他有一种感觉,对方其实还是收着的,就是不想让自己下不来台。
  
  “哎”
  
  想到这,刘天王不由暗暗叹了口气。
  
  因为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张的天王。
  
  他们之间相互较量了几十年,但在唱功这一块,自己就是追不上人家,别问,问就是天赋。
  
  “难道自己天生跟天才怪不对付?”
  
  耸了耸肩,刘天王便也不再去想,毕竟,他都几十岁的人了,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了。
  
  “多谢天王夸奖。”
  
  “客气客气,不过,你如果方便的话,也可以写一首歌给我哦,我蛮喜欢你的曲风的。”
  
  “您喜欢,是我的荣幸,一定一定。”
  
  李忠仁也笑着点头,他虽然是超凡者,但却并未脱离人群,还是在社会上生活让他感觉更舒服,所以并未有其他的超凡者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。
  
  “那你独唱一下你最后的那首歌曲吧,毕竟,演唱会明天就开始了,你也要跟乐队老师们配合配合。”
  
  “好。”
  
  李忠仁点头,然后拿出u盘,将编曲递给了乐队。
  
  “很快,伴奏就响了起来.”
  
 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
  
 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
  
 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
  
 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
  
 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
  
 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
  
  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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