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小小酒楼,官场官场 (第2/2页)
宋瑞的脸色,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,愈发地难看起来。
他为官多年,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,还有上菜的流程了。
这是廷臣宴,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。
共计五十四道菜,硬菜有三十道以上,每一道菜的造价,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。
每次廷臣宴,八人一桌,武官还好说,习武胃口大,大多吃得完,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,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,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。
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,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。
以前他也动过,还连吃带拿的,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。
不过那是皇帝请客,不吃白不吃。
但现在,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,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。
今日若是动了筷子,传出去,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。
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,将犹如天堑!
“宋大人,吃啊,怎么,是不合口味吗?下官还可命人再做,再换的。”
郑天寿“关心”道。
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,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。
你清高,你了不起,你坚持本心。
这都不重要。
只要让百姓知道,你与我们同流合污,你便是白,于世人眼里也是黑。
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,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,声气相投。
“郑天寿……”
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。
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,有纨绔不堪,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。
所以,这筷子,到底动还是不动?
“宋老先生,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,不吃白不吃,不吃就浪费,您放心动筷子吧。”
陈胜笑道,拿起筷子,闻着香味,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,主打一个你敢请,我就敢下筷子。
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……”
宋瑞念叨着诗词,旋即大笑道:“好诗,好诗,恁说得对,俺吃!”
情况再坏,也坏不到哪里去。
但这一桌子菜,不应该被浪费。
饭要吃,案子也要办。
甭管有多难,俺你们斗到底!
想到这里,宋瑞便动起了筷子,吃得那叫一个香。
“锄禾日当午……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,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。”
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,心中有些恼火。
这粗鄙的武夫,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。
该死,就差一点,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,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,让其重拾信心!
“是嘛,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。”
陈胜毫不谦虚道。
废话,前世能上课本的诗,那个不是流芳百世?
而作诗者李绅,也在前世颇具争议。
有人说他是好官,有人说他是酷吏,更有甚者,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,但生活却无比奢侈,日啖鸡舌三百条,还只吃鸡舌头。
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,是忠是奸,是清是贪。
他只知道,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,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!